一、代位继承和继承人的份额一样吗
代位继承权与继承人份额的关系
对于代位继承来讲,其所涉份额乃是被代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且必须享有的那部分遗产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行去世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启动代
另外,代位继承仅能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能覆盖到遗嘱继承的范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份额与继承人份额是否相同
代位继承份额与继承人份额不一定相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若被代位继承人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可继承全部遗产份额;若被代位继承人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只能与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总之,代位继承份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要综合考虑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情况以及其他继承人的存在等因素,不能简单地认为代位继承份额与继承人份额相同。
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晚辈直系血亲代被代位继承人之位继承,且被代位人需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发生。主体不同,代位继承的主体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转继承的主体是死亡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适用范围也有差异,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转继承可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多种情况。
代位继承权指代替已去世的直系血亲继承遗产的权利,其享受的遗产份额等于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份额。这一制度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用于填补继承权空缺。但需注意,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